四川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建有成都、温江、青峰岭三个校区,总占地面积822.72亩,固定资产约2.1亿元。建有现代化的教学大楼、实训大楼、图书馆等学习场所,以及学生公寓、食堂、运动场等生活和活动场所。建成电力行业水平领先的综合性实训基地,有校内实训(实验)室108个,包括特高压输电线路、风光储智能微电网、电力无人机等一流实训场地,配备与生产同步的先进实训设施设备,有实训工位5000余个,为新时代技能人才培养提供完备的实训条件。
学院专业设置以面向电力行业的电力技术类专业为特色,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源、动力、建筑、机电等专业为支撑。截止至2023年,设有发电厂及电力系统、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技术、供用电技术、输配电工程技术、水电站机电设备与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技术、水利水电建筑工程、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9个专业,其中,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重点专业3个,省级重点专业和省级“课程思政”示范专业各1个。“智慧电力产业学院”获评四川省首批现代产业学院。
学院人才定向培养特色鲜明,十余年来培养了上千名技能人才扎根电力生产一线,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学生在各级专业竞赛中屡获佳绩,毕业生就业率远超全省平均水平,60%以上入职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五大发电集团等大型国企央企,用人单位满意率长期保持在95%以上,优秀毕业生中涌现出国家级技能大师带头人、全国电力行业技术能手、国家电网有限公司首席专家等各类专家人才。
四川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
四川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四川招生代码5156)
二、办学层次:
高职(专科)
三、办学性质:
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四、办学类型:
全日制
五、办学地址:
温江校区: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春江南路666号
六、学院隶属单位:
隶属单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业务主管单位:四川省教育厅
七、毕业颁证:
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教育部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院名称:四川电力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八、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招生工作体制。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录取原则。
2、我校招生录取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3、我校根据各省市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市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实行顺序志愿投档模式的省市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4、录取专业时,对于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顺序根据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所有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考分和专业要求择优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九、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发电厂及电力系统”“供用电技术”“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技术”“输配电工程技术”“水电站机电设备与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技术”等及其具有专业方向的专业均不招收色盲考生,色弱考生慎报。对电子档案中未能真实反映考生情况录取的,我校将保留退档权利。
十、外语语种:
不限(学院只提供英语学科教学)。
十一、录取结果公布方式:
邮寄录取通知书、在学院门户网站提供查询。
十二、奖、贷、助学措施:
学院设有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生活补助等资助项目。奖、助学金评定制度健全,对贫困生实行资助、补贴或提供勤工俭学岗位。
十三、收费标准: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规定的项目,坚持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十四、录取新生复查:
新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应及时办理新生档案提取或邮寄工作,确保新生档案在报到时到达学校。新生档案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高考登记表、高考体检表、高考志愿表、高中阶段相关档案。资格审查不合格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十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8-82614666、87348543
学院网址:http://www.scdy.edu.cn
招生网址:http://zs.scdy.edu.cn
本章更新于2023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校训:公群勤能
公:直质方正,我行无忒,维奸与私,乃道之贼,
群:格欲其高,度欲其宏,九洲四海,皆我弟兄;
勤:早夜孳孳,格物穷经,心有未慊,恶可以已,
能:仰思千载,耻居下流,人一己百,邈焉寡俦。
四川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的前身是川东联合县立甲种工业学校。
1917年11月19日,川东联合县立甲种工业学校在重庆成立。
1925年,更名为川东联合县立高级工科中学校。
1931年,更名为川东共立高级工科中学校。
1934年,更名为川东联立高级工业职业学校。
1935年,更名为四川省立重庆高级工业职业学校。
1950年,更名为重庆市高级工业学校。
1953年,更名为中央燃料工业部重庆建筑工程学校。
1955年,更名为电力工业部重庆建筑工程学校。
1957年,学校由重庆迁址成都西郊送仙桥(今青羊区青华路8号),更名为成都水力发电学校。
1979年,为学校师生自行勘测、设计、施工的教学电厂青峰岭教学电厂落成并投入教学与生产。
1994年,确定为国家级重点中专。
2000年,再次被授予国家级重点中专。
2001年,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由原成都水力发电学校升格为高等专科层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并更名为四川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2002年,首批学生入驻温江新校区。
2006年,学院与四川省电力公司技能培训中心合并;同年,在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四川电力职业技术学院荣获“优秀”等级。
2008年,被国家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全国100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之一。
2011年,正式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为全国100所示范院校中唯一一所电力类院校。
2018年3月,接受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的监督审核,并顺利通过外审;同年获评四川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2019年,获电力行业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
2020年,获评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四川省首批产教融合示范项目建设单位。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7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