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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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58年,学校先后被评为首批广西高端应用型本科人才联合培养改革试点单位、广西首批示范性高职院校、自治区文明单位、自治区和谐学校、广西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广西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突出贡献奖、广西高校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全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突出单位”,广西高校安全文明校园、全国机械行业文明单位、全国绿化模范单位、教育部高校校园文化建设成果优秀奖。 官网查看>> 大学高校 公办大学
基本信息
  • 创建时间:1958年
  • 院校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
  • 院校分类:理工类
  • 学校校训:自强弘毅 知行合一
  • 学校类型:普通高等院校
  • 学校代码:10867
  • 学历层次:专科层次
  • 办学性质:公办大学
  • 所在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南宁市 西乡塘区大学东路101号(相思湖校区)
分校与校区
  • 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江南校区)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下津路12号
学校简介

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坐落在“中国绿城”广西首府南宁市美丽的相思湖畔、邕江之滨,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是全国首批、广西首家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全国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国家示范性高职建设重点培育8所院校之一,国家创新发展行动计划优质校。

截止至2023年,学校占地776亩,校舍面积55万平方米,固定资产7.8亿元。现有在籍在校学生30398人,是广西第一所全日制在校生超过万人的高职院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连续18年保持在90%以上,毕业生就业质量逐年提高,培养了一批批高技能人才毕业生在各条战线上不断创造出辉煌的业绩,为社会建设和广西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综合评价的满意度达98%以上,位居广西高职院校首位。

学校紧扣广西及北部湾经济发展和产业布局,动态调整和优化学科专业体系,积极打造具有竞争力的特色优势专业。学校现设有10个教学部门,59个专业(含方向),其中,国家级教改试点专业2个,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2个,全国职业院校装备制造类示范专业2个,全国职业院校交通运输类示范专业1个,国家示范性高职骨干重点建设专业及专业群6个,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个,全国机械行业技能人才培养特色专业3个,广西教改试点专业4个,广西优质专业14个,广西特色专业9个,服务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专业21个,服务做大做强做优广西工业专业23个,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专业8个,自治区示范特色专业5个。学院拥有国家精品课程1门、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精品课程1门、自治区精品课程14门、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12项。

目前,学校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达4.2亿元,拥有22个在同类院校中装备最优、规模最大、功能最全的校内实训中心、158个实训实验室和21个职业技能培训鉴定中心,是国家高技能人才(机电项目)培训基地、国家技能型紧缺人才培训基地、中国模具人才培训基地、中央职业教育数控技术实训基地、IT职业技术教育工程定点院校、广西中职师资培训基地等国家级和省级职业培训基地。已在广西玉柴机器、上汽通用五菱、广西华银铝业等区内外近500家企业建成校外实训基地,并在柳州、玉林、桂林、北海等广西产业集群优势区域设立了校企合作工作站。

招生简章

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了规范学校的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与考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校代码:10867;学校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01号(相思湖校区)、广西南宁市江南区下津路12号(江南校区),邮政编码:530007;英文译名:Guangxi Technological College of Machinery and Electricity。

第三条  学校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全国首批骨干院校,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国家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全国优质校,广西高水平高职学校和高水平专业建设计划建设优秀单位。

第四条   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贯彻落实教育部及广西教育厅的有关政策,研究制定招生章程和招生政策,领导、组织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第六条  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国家和学校制定的招生政策、规定,组织关于招生改革的调研,做好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协调处理招生过程中的具体事宜。

第七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设在学校纪检监察室,对招生工作的全过程实施监督,录取结果在学校网站公布,监督电话0771-3248723。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目前,学校主要承担大专层次的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学生以全日制形式在校学习,2024年的分专业招生计划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在进行高考综合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中,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要求如下:

㈠若采用“3+3”的模式,各专业均不提科目要求。

㈡若采用“3+1+2”的模式,首选科目为物理或历史。

㈢除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要求首选科目为物理,再选科目为化学外,其他专业再选科目不提科目要求。

第十条  学校2024年开展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有关单独招生方面的具体事项见《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第十一条   学校2024年开展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工作,有关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方面的具体事项见《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简章》。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院的组织、监督下进行,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

第十三条   学校参加专科批次的录取,在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院投放档案到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身体等条件均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中,学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具体为:

㈠普通高考招生(含提前批)录取规则

学校对所有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提前批艺术类专业按考生投档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直至录满专业计划为止。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在全部有专业志愿考生录取分档完毕后,再将所有未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调剂到其他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如出现投档成绩相同,则按位次由高到低录取。按专业组投档的省份,专业组内按上述原则进行专业分配。

㈡分类招生录取规则

分类招生录取规则详见学校招生网发布的《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单独招生简章》和《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简章》。

第十四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身体条件的要求,除专业录取要求特别注明的专业外,原则上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及有关规定执行。

㈠报考现代文秘、国际商务、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面部无畸形,无严重口吃。

㈡报考机电类、计算机类、工商管理类、艺术设计类、建筑类、汽车类专业考生,要求无色盲。

㈢报考旅游管理专业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身体无残疾、口齿清晰。

㈣报考摄影摄像技术专业的考生,要求无色盲、无色弱、身体无残疾。

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录取学生未向学校请假,超过学校规定的入学报到日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不予入学注册。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七条  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依据上级部门批复最新标准执行,详情可参阅我校收费公示信息。学校实行学年制收费,学生入学时须按照规定的标准缴纳学费、住宿费。  

学费标准为:  

㈠ 文、史、管理、经济学类专业:6500-7000元/学年。

㈡ 理、工类专业:7000-8000元/学年。

㈢ 艺术类专业:7000-7500元/学年。

住宿费标准为:

标准化公寓式宿舍3-8人间:700-1200元/生.学年。 住宿费按照实际住宿楼栋及房型标准收费(第一年按1200元/生.学年预收)。以上标准包含按照楼栋房型条件,配套安装空调。最终收费标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学生在校期间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遵循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依据《广西公办学校教育收费项目清单》内容及标准执收,主要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㈠服务性收费:档案资料查证及翻译费10元/人次;借阅图书滞还费0.1元/册.天;学生宿舍热水费38元/立方米;网络服务费1.5元/小时,30元/月;伙食费据实结算;校医院诊疗费按自治区医疗服务价格收取。            

㈡代收费:军训服装费128元/人(按2023学年招标采购单价,仅供参考,实际费用由学生直接与供货商结算);体检费60元/人(按2023学年招标采购单价,仅供参考);超定额水电费,按照自治区水电价格收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380元/人(2023学年医保缴费标准,仅供参考,按政府部门实际参保标准收取)其他收费项目及标准详情可参阅我校收费公示信息。

第十八条  为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建立完善的“奖、助、贷、减、补、勤”的资助政策体系。学校可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组织开展勤工助学活动,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克服生活和学习上的困难,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九条   具有学籍的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或者修满相应的学分及操行评定及格,达到毕业要求的,学校将授予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通过职业资格考核的,同时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第二十条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71-3279781、3279782、3244699、3243821;

传真号码:0771-3278454;

学校网址:http://www.gxcme.edu.cn;

招生网址:http://zs.gxcme.edu.cn;

电子信箱:zb@gxcme.edu.cn;

学校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01号(相思湖校区)、广西南宁市江南区下津路12号(江南校区)。

邮政编码:530007。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考生的纸介质中学学籍档案,由考生入学时自行带到校。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历史沿革

1958年,广西机械工业学校创办。

1978年,广西机械工业学院成立。

1982年,广西机械工业学校恢复办学。

1994年,广西机电职工大学正式举办。

1999年,广西机械工业学校与广西机电职工大学合并改制为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2010年,学校被列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

2019年7月,被教育部认定为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

2020年12月28日,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表彰为“第二届自治区文明校园”。

2021年1月14日,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产业学院成立。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7月,请以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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