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子科技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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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的前身是1947年8月在河北省平山县西柏坡开办的中央工委青年干部训练班,先后更名为南京机要学校、北京机要学校、宣化机要学校;是一所为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培养信息安全和办公自动化专门人才的普通高等学校,学院隶属于中共中央办公厅,入选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 官网查看>> 普通高等院校 公办大学
基本信息
  • 创建时间:1947年
  • 院校隶属:中央办公厅
  • 院校分类:理工类
  • 学校校训:忠诚 笃学 严谨 守纪
  • 学校类型:普通高等院校
  • 学校代码:10018
  • 学历层次:本科层次
  • 办学性质:公办大学
  • 所在地址: 北京市 丰台区富丰路7号
学校简介

学院创建于1947年8月,前身为中央工委青年干部训练班。70多年来,先后经历了张家口军委工程学校、北京电子专科学校、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等发展时期。2003年,学院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开展联合培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2011年,学院独立开展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试点工作。2018年,学院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同年,学院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北京邮电大学联合开展博士研究生教育。2021年,学院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截至2019年9月,学院现有4个系和2个教学部:密码科学与技术系、网络空间安全系、电子与通信工程系、密码保密管理系、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研究部和人文社会科学教学研究部。下设8个本科专业:信息安全、密码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网络空间安全、保密管理和行政管理。学院现有1个网络空间安全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3个硕士学位授权点:网络空间安全、电子信息、公共管理(MPA),其中电子信息专业学位授权点包括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通信工程(含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等)、计算机技术等3个领域。同时,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北京邮电大学联合培养网络空间安全学术型博士,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继续联合培养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术型硕士。

招生简章

北京电子科技学院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北京电子科技学院

学校性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隶属于中共中央办公厅

办学层次:大学本科和研究生教育

学校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富丰路7号。邮编:100070

学院是一所为全国各级党政系统培养信息安全高素质人才的普通高等学校。

一、招生对象

考生应为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身体健康,未婚,年龄不超过20周岁(200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二、报考条件

1.考生应为中共党员(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以填报高考志愿时为准)。

2.父母、兄弟姐妹以及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其他主要社会关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爱国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无重大政治历史问题。

父母、兄弟姐妹未在境外工作(不含公派出境)、生活、定居,未在境外驻华机构工作。

3.本人和家庭成员没有参与法轮功和其它邪教的行为。

4.考生身体条件除执行教育部等相关部门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外,还需符合:无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双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4.8(小数视力0.6)。

5.高考报考语种为英语。

三、招生计划编制

我院根据学院人才培养面向和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才需求和生源质量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四、录取规则

1.我院为提前录取批次院校,要求进行政审、面试。

2.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3.我院认可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并按照加分后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

4.投档成绩要求达到当地本科第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以上,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办公厅有关部门通知考生参加政审、面试。

5.根据投档成绩、政审面试、培养单位要求等条件综合择优录取,其中男生不少于50%。

6.对符合我院录取条件且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在我院公布的招生计划名额范围内,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3门总分,语文、数学2门总分,语文单科高考分数,分数高者录取。未录取考生予以退档。

7.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由我院综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质量及对人才的需求情况调剂使用。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原则。

五、收费标准

1.学费。密码科学与技术专业、信息安全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网络空间安全专业、电子信息工程专业、通信工程专业、保密管理专业:4600元/学年;行政管理专业:4200元/学年。

2.住宿费。750—1200元/人/年。

六、在校生待遇

1.奖学金。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可获得奖学金。主要有:(1)国家奖学金;(2)国家励志奖学金;(3)优秀学生奖学金;(4)蔡冠深奖学金;(5)校外科技竞赛奖金。

2.助学与贷款。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主要措施有:(1)国家助学金;(2)蔡冠深助学金;(3)勤工助学;(4)国家助学贷款。

七、报考方法及注意事项

1.学院为提前批次录取院校。考生填报志愿时,将报考我院的志愿填写在提前录取批次栏内。凡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将不能被其它批次院校录取;未被我院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它批次院校录取。

2.招生中的具体事宜由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办公厅有关部门负责,北京市考生由学院负责。

学校网址:http://www.besti.edu.cn

联系电话:(010)83635284

电子邮件:zhaosheng@besti.edu.cn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历史沿革

北京电子专科学校

1947年8月,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的前身——中央工委青年训练班在河北省平山县西柏坡成立。并先后更名为南京机要学校、北京机要学校、宣化机要学校。

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北京电子专科学校,校址设在小汤山。

1983年下半年,迁至半壁店,并正式对外公开招收大专生。

中南海业余大学

1948年,中央机关文化补习学校创建。毛泽东担任名誉校长,刘少奇担任第一任校长。

1954年,中央机关文化补习学校更名为中南海机关业余学校。后因故停办。

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由胡耀邦同志倡议恢复学校。

1981年,学校正式恢复。

1983年,中南海机关业余学校升格为中南海业余大学。

1988年,中南海业余大学参与合并组建首都联合职工大学。

1993年,首都联合职工大学(原中南海业余大学部分)改建为中南海业余大学。中央办公厅决定将中南海业余大学并入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与之合署办公。

北京电子科技学院

1992年,经国家教委批准,在北京电子专科学校的基础上,建立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开始招收本科生,并增设函授教育。江泽民同志还为学院题写了校名。

1999年2月,学校迁至丰台新校园。

2003年,教育部批准学院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开展联合培养密码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

2004年,开始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联合招收全国统考硕士学位研究生;开始为西北六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办定向专科班。

2011年1月19日,学院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签订了增补专业联合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协议,联合培养学术性研究生学科在单一的密码学基础上增加通信与信息系统、计算机应用技术学科。10月17日通过了“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试点工作审核,获准在“电子与通信工程”、“计算机技术”两个工程领域开展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工作。

2012年,入选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高校。

2018年3月,学校入选教育部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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