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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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简称湖南幼专,坐落于湖南省常德市,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由1912年创办的常德师范和1947年创办的桃源师范学校合并升格而成。学校是国家教委表彰的全国先进师范、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幼教舞蹈素质与能力培训项目优秀培训基地、省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培养基地、省教育科学学前教育研究基地、省级文明单位。 官网查看>> 大学高校 公办大学
基本信息
  • 创建时间:1912年
  • 院校隶属:湖南省
  • 院校分类:师范类
  • 学校校训:学高为师,身正为范
  • 学校类型:普通高等院校
  • 学校代码:14468
  • 学历层次:专科层次
  • 办学性质:公办大学
  • 所在地址: 湖南省 常德市 武陵区高泗路600号
学校简介

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2013年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由原常德师范和桃源师范学校合并升格而成,原桃源师范由著名民主革命家宋教仁于1912年倡导创立,原常德师范始创于1947年。

     学校位于长江经济带、长江中游城市群、环洞庭湖生态经济圈的重要城市之一常德市。史称“川黔咽喉、云贵门户”的常德,古称武陵,是一座拥有二千年历史的文化名城,是国家公路运输枢纽城市、湘西北铁路枢纽城市,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中国首届魅力城市、国际湿地城市、国际花园城市、全国交通管理模范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中华诗词之市等称号。

     截至2023年6月,学校位于常德市职教大学城,占地549亩,新校区规划占地271亩,建筑面积19万多平方米,新校区规划建筑面积10万多平方米。设备仪器总值1.5亿元,馆藏图书113万余册,建有专业实验实训室及专业教室共93间,教学琴房367间,多媒体、语音、科学等教学设施一应俱全。

百年师范,万世师表。学校以培养专科层次的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培训常德市在职小学和幼儿园教师为己任,以立足湘西北、面向全省、辐射全国的办学思路,力争建成全省领先、全国一流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科专业

截至2023年6月,学校现已形成以教育学为主,文学、艺术学共同发展的学科体系。目前,开设有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早期教育、体育教育、现代教育技术、小学科学教育、小学数学教育、小学道德与法治教育、小学语文教育、小学英语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舞蹈教育、表演艺术、环境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旅游管理等21个大专层次专业,学前教育和艺术教育两个专业群立项为湖南省职业院校“双高”项目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A档。学校面向14省市招生,高招录取分数线一直位居全省高职高专院校前列。

招生简章

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地点: 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高泗路600号

主管部门: 湖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 专科  

院校国标码:14468  

办学类型: 公办  

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证书种类:全日制专科毕业证。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决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五条  学校简介:学校是2013年升格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由著名民主革命家宋教仁于1912年倡导创立,已历百年。学校开设有25个大专层次专业,在校学生近万名。学校以培养专科层次的小学和幼儿园教师为己任,构建了学前、艺术、小教、文旅、信息技术等5大专业群,学前教育和艺术教育两个专业群立项为省职业院校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A档。学校面向全省、辐射全国,力争建成全省领先、全国一流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六条 学校招生类别:普通类(含职高对口)、艺术类、体育类。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本校招生规模确定、政策制订等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就业指导处负责招生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招生录取期间,学校纪检监察室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学校没有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合作,没有委托社会机构招生。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我校有合作、可以通过“内部指标”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遭受相关损失的可向公安机关反映。

第十条  我校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对于在招生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我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2024年面向14省份招生。学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的发展定位、专业发展、办学条件、生源情况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等因素,科学合理地制定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在各省的招生专业及相关类别,待我校分省分专业计划确定后,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四章 招生专业(类)及录取要求

第十二条  学校2024年招生专业25个。各专业学费标准及选科要求如下表,各专业最终学费标准以2024年湖南省物价主管部门审核为准。

学 院

专 业

学制

学费标准

选科要求

学前教育学院

学前教育

3年

3500元/年

早期教育

3年

3500元/年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3年

3500元/年

小学教育学院   

小学教育

3年

3500元/年

艺术学院

音乐教育

3年

3500元/年

舞蹈教育

3年

3500元/年

美术教育

3年

3500元/年

艺术教育

3年

3500元/年

环境艺术设计

3年

7500元/年

视觉传达设计

3年

7500元/年

表演艺术

3年

7500元/年

理学院

小学数学教育

3年

3500元/年

物理(理科)

小学科学教育

3年

3500元/年

物理(理科)

现代教育技术

3年

3500元/年

计算机应用技术

3年

4600元/年

软件技术

3年

7800元/年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3年

4600元/年

动漫制作技术

3年

9000元/年

文学院

小学语文教育

3年

3500元/年

历史(文科)

小学英语教育

3年

3500元/年

体育教育

3年

3500元/年

社会体育

3年

4600元/年

旅游管理

3年

4600元/年

研学旅行管理与服务

3年

4600元/年

马克思主义学院

小学道德与法治教育

3年

3500元/年


第十三条  单科成绩要求:小学英语教育专业要求应试外语语种为英语,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少于100分。

第十四条  外语语种:除小学英语教育专业外,其它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我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五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对于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进档普通类(含职高对口)考生,学校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志愿录取,依次类推。根据考生专业填报顺序,总分相同时,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它缺档专业(类)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  凡报考我校设置为艺术和体育类专业范围的考生,应获得省艺术统考和体育统考合格证。凡获得省艺术统考和体育统考合格证的考生,在符合省招生主管部门录取要求的前提下,我校按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最新规定来计算综合成绩,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总分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文化成绩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十九条  学校认可各省、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投档的规定,按各省、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投档成绩(含全国性高考加分)提档。

第二十条  学校在各省的投档比例设置均为1:1。

第二十一条  所有专业录取结束后不再退档。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学生原则上应按照录取专业就读,但因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或因特殊原因需要转专业的,入学一个学期后,可以向学院提出申请转专业,学校依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和《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对学生的申请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专业转换。

第二十三条  学校的奖勤助贷政策及相关程序

学校实行奖学金制度,对符合相应条件的学生,可以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资助金和校内奖学金,除此之外,学生还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开展勤工俭学。学校建立了以奖、勤、助、贷等方式资助贫困生完成学业的帮困工作体系。

(一)国家奖助贷

1.国家奖学金  奖励标准按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名额由省教育厅分配。

2.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标准按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名额由省教育厅分配。

3.国家助学金  国家奖励标准按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名额由省教育厅分配。

4.生源地贷款  由国家开发银行经办,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在户籍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原则上每生每年不超过16000元。

(二)校内奖助勤

1.校内奖学金  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学校给予一定奖励,奖励名额、标准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2.校内特困补助  对遭受意外伤害、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等学生,视情况予以一定的资助。

3.勤工俭学   学校设立勤工俭学岗位若干,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二十四条  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时所采集的信息,学生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招生政策规定对新生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优惠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等进行复查复核。对复查复核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平台和学院官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其解释权属于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如遇上级招生政策调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第七章  联系方式

第二十九条  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  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高泗路600号                                  

邮政编码:        415000                                    

招生咨询电话:    0736-7272844/7797616(传真)                    

招生咨询邮箱:    hnyzzsjyc@163.com                        

招生信息发布网址:http://zsjyc.hnyesf.com/                      

监督投诉电话:    0736-7282068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著名校友

学校是国家教委表彰的全国先进师范、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幼教舞蹈素质与能力培训项目优秀培训基地、省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培养基地、省教育科学学前教育研究基地、省级文明单位。学校和日本琵琶湖学院大学、韩国启明大学是友好学校。百年来,学校为社会输送各类人才10多万名,作家丁玲、诗人未央、教育家王一知、原副省长李友志等都是校友中的杰出代表。

历史沿革

1912年,湖南省公立第二女子师范学校创立。

1947年,常德县立简易师范创立。

1953年,湖南省公立第二女子师范学校更名为桃源师范学校,常德县立简易师范更名为常德师范学校。

2012年,桃源师范学校与常德师范学校合并组建新的常德师范学校。

2013年,升格为专科学校,更名为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9年10月,获批国家第二批“1+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试点院校。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06月,请以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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