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职业学院
人气值:0
保险职业学院创办于1986年,前身为中国保险管理干部学院,2003年改制为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湖南省一所专门从事保险教育的全日制公办金融类高校。学院隶属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形成了以金融保险专业群为核心,以财经商贸、康养护理专业群为两翼的“一核两翼”专业发展格局,是教育部人才培养水平评估优秀学校、保险实务专业国家教学标准制定主持单位、中国保险学会常务理事单位。 官网查看>> 大学高校 公办大学
基本信息
  • 创建时间:1986年
  • 院校隶属:湖南省
  • 院校分类:财经类
  • 学校校训:诚信笃行,好学善研
  • 学校类型:普通高等院校
  • 学校代码:12596
  • 学历层次:专科层次
  • 办学性质:公办大学
  • 所在地址: 湖南省 长沙市 天心区中豹塘路196号
学校简介

保险职业学院创办于1986年,前身为中国保险管理干部学院,2003年改制为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央企办学,底蕴深厚

学院隶属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教育业务由湖南省教育厅管理,是教育部人才培养水平评估优秀学校,保险专业国家教学标准制定副组长单位,保险实务专业国家教学标准制定主持单位,中国保险学会常务理事单位,全国金融五四红旗单位,全国金融系统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中国保监会文明单位,湖南省文明高校,湖南省第一批“平安高校”建设单位。

学院是全国最早一批开办保险专业的公办院校,是中国人寿集团党校和集团直属教育培训机构。集团党校纳入中央党校中央和国家机关分校统一管理。

学院坚持“进德砺能、修身报国”的核心理念,着力提升职业教育、党校、培训“三位一体”、独具特色的办学格局。

学院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致力于建设特色鲜明、社会尊重的高价值职业大学!

学科专业

截至2023年,学院开设了5个全日制学历教学系(院、部),12个精品专业,7个专业方向,坚持和发展以金融保险专业群为核心,以财经商贸、康养护理专业群为两翼的“一核两翼”专业发展格局。

学院教学资源丰富。拥有国家级精品课程《保险学概论》,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保险原理与实务》,省级特色专业“保险实务”,省级精品专业“营销与策划”,省级精品课程《财产保险》等。

招生简章

保险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保险职业学院                      

办学地点:长沙市天心区中豹塘路196号          

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院校国标码:12596        

办学类型: 公办      

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 保险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决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五条 学院简介:保险职业学院创办于1986年,前身为中国保险管理干部学院,2003年改制为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隶属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教育业务由湖南省教育厅管理,是教育部人才培养水平评估优秀学校,保险专业国家教学标准制定副组长单位,保险实务专业国家教学标准制定主持单位,中国保险学会常务理事单位,全国金融五四红旗单位,全国金融系统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中国保监会文明单位,湖南省文明高校,湖南省第一批“平安高校”,湖南省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与实践先进单位。

第六条 学院招生类别:普通类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七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研究决定本院招生规模确定、政策制订等重大事项,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招生录取期间,学院纪委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九条 学院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学院没有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合作,没有委托社会机构招生。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我院有合作、可以通过“内部指标”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遭受相关损失的可向公安机关反映。

第十条 我院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对于在招生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我院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院按照教育部及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部门的文件精神实施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的管理。面向湖南、河北、浙江、内蒙古、辽宁、吉林等省份招生。具体分省及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管理部门最终公布为准。

第四章 招生专业(类)及录取要求

第十二条 学院2024年招生专业(含方向)共14 个。分专业学费标准如下表,各专业最终学费标准以2024年湖南省物价主管部门审核为准。

二级学院 专业名称 学制 学费(元/年)
金融保险学院 保险实务 三年 5500元/年
保险实务(车险查勘定损) 三年 5500元/年
保险实务(培训讲师) 三年 5500元/年
保险实务(人伤理赔) 三年 5500元/年
保险实务(核保核赔) 三年 5500元/年
金融服务与管理 三年 5000元/年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三年 5000元/年
财经商贸学院 大数据与会计 三年 5000元/年
电子商务 三年 5000元/年
跨境电子商务 三年 5000元/年
商务管理 三年 5000元/年
康养护理学院 护理 三年 6500元/年
健康管理 三年 5000元/年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三年 5000元/年

注:1.以上为2024年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除保险实务专业(含方向)和护理专业外,其他专业如果选拔进入订单班,则学费标准上浮10%。如有变动将按湖南省物价局和湖南省教育厅新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新高考改革省份,首选科目物理、历史均可,再选科目无要求。非新高考改革省份,文、理均可。具体分省份、分专业、分类别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十四条 外语语种要求:考试语种不限,但学院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无其他加试要求。

第十五条 学院各类别、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护理专业,根据用人单位招聘需求,男生一般应在1.68m以上,女生一般应在1.58m以上,请达不到条件的考生慎重报考,避免后续就业困难。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各省招生计划按100%设置投档比例。对于已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不设专业级差,分专业录取。投档分数相同,新高考改革省份按同分排位进行分专业录取,如果仍相同,再依次比较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非高考改革省份当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相同,再依次比较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

第十七条 当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出现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它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的考生作退档处理。录取结束后不再退档。

第十八条 学院执行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有关加(降)分政策。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已录取的新生根据学院有关规定享有相关转专业政策。学院建立奖、助、贷、勤、补资助体系。在院期间,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根据政策申请国家一、二、三等助学金并可在生源地教育局申办国家助学贷款;对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院可提供勤工俭学岗位;我院各订单企业和爱心企业还设有各类专项奖学金。

第二十条 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时所采集的信息,学生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按照招生政策规定对新生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优惠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等进行复查复核。对复查复核发现的问题,学院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平台和学院官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院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其解释权属于保险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如遇上级招生政策调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第七章  联系方式

第二十五条 学院招生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长沙市天心区中豹塘路196号

邮政编码:410114  

招生咨询电话:0731-82816999  

招生咨询邮箱:2651807590@qq.com                        

招生信息发布网址:http://zhaosheng.bxxy.com/                    

监督投诉电话:0731-82816978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科学研究

学院主持完成国家和省部级科研项目近百项,有60多项科研成果获省、部级奖励,科研成果80%以上直接服务于保险产业和区域经济发展。

人才培养

学院创立德技双修机制。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金融保险行业企业文化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开展职业品格和职业技能教育,培养了湖南省道德模范、雷锋式优秀大学生、全国第四届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毕明哲,“湖南省雷锋式大学生”苟罗安,共青团中央“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先进个人”张博,全国职业院校技能比赛养老服务技能赛项一等奖及全国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得者、被授予“湖南省技术能手”、“湖南省巾帼建功标兵”、“长沙市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的翟浩霖等一批德才兼备的优秀学生。近三年来,在各类国家级、省级大赛中表现优异,获省级以上奖项近60项。

学院年培训30000多人次,开设了4个面向在职员工的教育培训服务机构,打造了党建引领、业务发展、经营管理、素质提升系列20余个精品培训项目,涵盖司局级、处级、省级、地市公司一把手、基层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入党积极分子,以及经营管理干部、骨干员工、讲师组训、车险查勘定损、新员工等;开办了“网上党校”“线上培训”,全面开启“线上+线下”、必修+选修的灵活培训服务模式;建立了红色教育现场教学10余条线路;创新了家庭财富管理培训以及专业保险师、金融理财师、健康风险管理师等认证及培训服务。

对外交流

国际合作

学院创立中外合作办学机制。与澳大利亚墨尔本理工学院开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已有200余位毕业生赴澳大利亚、英国、荷兰等近10个国家著名高校深造,部分学生已获得澳大利亚国立大学、拉筹伯大学等世界知名大学的学士、硕士学位。学院是英国皇家特许保险学会(CII)、澳大利亚与新西兰保险学会(ANZIIF)等国际知名职业资格认证机构的中国区考试中心,历年来,已经为近1000人次提供了国际化职业资格认证培训考试服务。

校企合作

学院创建订单育人机制。与国寿股份、国寿财险、国寿投资、国寿健投、太平财险、亚太财险、阳光财险、吉祥人寿、富德生命人寿、中安公估等公司开展订单人才培养合作,校企双方按需招生、定向培养、协同育人、对口就业,为订单公司培养了一大批“好用实用”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学院创建引企入校机制。引进国寿电商长沙(区域)分公司落户学院,并与多家公司共建了实习实训与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形成车间教室合一、学生学徒合一、教师师傅合一、理论实践合一、育人生产合一“五合一”特色育人模式。

历史沿革

中国保险管理干部学院

1986年,中国保险管理干部学院创办,其性质为国寿集团直属教育培训机构。

1996年,中国保险管理干部学院建院十周年之际,湖南省教委在学校召开全省办学水平评估总结大会。

1999年,学院在全国高等院校调整中定位为全日制高等学校,保险职业学院筹建工作展开。

保险职业学院

2003年,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中国保险管理干部学院改制为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改名为保险职业学院

2011年,学院国际商务专业获得国家教育部和财政部的专业建设项目资助,并被澳大利亚国际教育专家评估为“中国样板项目”。

2018年,学院共青团工作受到表彰,团总支荣获“五四红旗团委”称号。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06月,请以官网为准。

本百科词条由网站注册用户【 CN101499 】编辑上传提供,当前页面所展示的词条介绍涉及宣传内容属于注册用户个人编辑行为,网站不完全保证内容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也不代表本站立场。 版权声明 反馈 我要认领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