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北艺术职业学院坐落于九省通衢的江城武汉,现有虎泉、街道口、石牌岭三个校区,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主办、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主管的省属事业单位,全国首批重点艺术职业院校、湖北省文化艺术人才培训基地、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湖北艺术职业教育集团牵头单位。2021年,获批立项建设省级高水平高职学校,舞蹈表演、音乐艺术立项建设省级高水平专业群。
学校创办于1958年,前身为湖北省戏曲学校。1988年更名为湖北省艺术学校,先后被评为省级和国家级重点中专。历经湖北省艺术学校、湖北省文化艺术干部学校和湖北省电影职工中等专业学校三校合并,2003年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升格为独立的湖北艺术职业学院。截至2022年12月,学校设有传媒学院、设计学院、舞蹈学院、戏曲学院、艺术教育学院、音乐学院6个二级专业学院,湖北省艺术研究院、湖北省青年实验艺术团、中职部(湖北省艺术学校)3个直属单位。经过多年的探索,形成了以人才培养为中心,舞台表演、艺术创作、文化研究为支撑的办学模式,形成涵盖高职与中职、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境内与境外合作的办学格局。
截至2022年12月,学校开设有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戏剧影视表演、人物形象设计等近30个高职专业,戏曲表演、舞蹈表演、音乐表演、绘画等多个中职专业。舞蹈表演和戏曲表演为中央财政支持的重点专业;音乐表演(湖北民歌)、戏曲表演和舞蹈表演(中国舞)为国家级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舞蹈表演、音乐表演为湖北省品牌专业;戏剧影视表演为湖北省特色专业;音乐表演、戏剧影视表演、人物形象设计为国家级骨干专业。“湖北民间舞技能大师工作室”为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艺术类‘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为国家级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
站在新的更高起点,湖北艺术职业学院将秉承“明德、精艺、尚美、拓新”的校训精神,栉风沐雨、勤勉拓新,努力建成专业实力雄厚、社会声誉良好的高水平艺术职业大学,为繁荣文化艺术教育事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学校前身
原湖北省戏曲学校
1958年7月,湖北省文化局开始筹建湖北省戏曲学校。
1977年9月,湖北省文化局开始湖北省戏曲学校恢复重建工作。11月,正式重建开学。
1988年,湖北省戏曲学校更名为湖北省艺术学校。
1992年,湖北省艺术学校与湖北省文化艺术干部学校合并。
1993年,湖北省艺术学校被湖北省人民政府和文化部确认为省部级重点中专。
1999年6月,湖北省艺术学校与华中师范大学经友好协商,成立华中师范大学艺术职业学院(二级学院),保持原有的隶属关系和投资渠道,保留湖北省艺术学校的牌子和办学职能。
合并组建
湖北省艺术学校
2000年,湖北省艺术学校与湖北省电影学校合并,组建成新的湖北省艺术学校。
2001年,学校被国家教育部确认为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
湖北艺术职业学院
2003年,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成为独立的湖北艺术职业学院。
2008年,学院顺利通过办学水平评估,被省教育厅认定为湖北省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
2021年,获批立项建设省级高水平高职学校。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