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炳江(1951年~),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主席兼董事总经理,三号干线(郊野公园段)有限公司主席、IFC Development Limited 联席主席、新意网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东亚银行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曾远赴英国升学,并获得英国伦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及伦敦大学帝国学院土木工程系学士学位。家族经营杂货批发等。
他于1994年起信奉基督教,并于同年12月与太太梁洁芹一同洗礼。
2014年12月22日,香港“世纪贪案”上周五宣判,新鸿基地产联席主席郭炳江被判入罪,辞去新鸿基地产职务。
香港地产建设商会第一副会长。后来获香港特区政府委任为临时建造业统筹委员会委员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及后,他担任营商咨询小组成员、土地及建设咨询委员会、注册承建商惩戒处分委员会及香港总商会工业事务委员会之委员、建造商会物业管理委员会主席及香港建造商会干事。
曾任香港公益金董事、社会福利政策及服务委员会及香港公开进修学院校董会委员。曾被选为广州市荣誉市民及第九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上海市委员会的常务委员,兼任上海复旦大学校董会校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