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警察学院
江西警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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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警察学院源于1951年成立的江西省公安学校,历经江西政法学院、江西政法干部学校、江西省人民警察学校、江西公安专科学校等发展阶段。2002-2013年与南昌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201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建立江西警察学院,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院由江西省人民政府领导,实行江西省教育厅和江西省公安厅共同管理,以江西省公安厅为主的管理体制。 官网查看>> 大学高校 公办大学
基本信息
  • 创建时间:1951年
  • 院校隶属:江西省
  • 院校分类:政法类
  • 学校校训:忠诚奉献,知行合一
  • 学校类型:普通高等院校
  • 学校代码:11504
  • 学历层次:本科
  • 办学性质:公办大学
  • 所在地址: 江西省 南昌市 新建区 兴湾大道1666号
学校简介

江西警察学院校园占地1932.68亩(1288458.7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22.49万平方米。其中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0.47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228.64万元。图书馆藏书903972册,电子图书1292963册。截至2022年12月,有校内实验实训场所61个,校外实习基地41个。

学院设10个教学系部,在校生4800余人。现有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交通管理工程、安全防范工程、公安管理学、网络安全与执法、警务指挥与战术和公安政治工作10个公安专业,法学、信息安全、英语、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等4个普通专业,覆盖法学、工学、教育学、文学等学科门类。侦查学、治安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3个学科被确定为江西省高校“十二五”重点学科。2015年经济犯罪侦查专业被评为全国公安高等教育重点专业建设点。2019年经济犯罪侦查专业被评为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侦查学、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被评为江西省一流专业建设点。2022年,经济犯罪侦查、侦查学专业在第二轮全省专业综合评价中获四星级专业,侦查学获江西省“十四五”双一流特色专业,网络安全与执法、法学获省一流专业。

学院有《侦查措施与策略》、《公安实用法学概论》、《经济犯罪侦查》3门国家精品课程,省部级精品类、示范类课程33门。2020年以来,有9门课程被认定为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省课程思政示范性课程2门。有江西省高校优秀教学团队4个、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3个、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4个、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个。经济犯罪侦查专业于2021年1月省一流专业验收通过并获优秀。2022年,经济犯罪侦查专业教学应用型本科教学团队、侦查措施与技术融合发展教学应用型团队、网络安全与执法教学团队、公共安全和社会治理教学团队、警察法治理论与实践教学团队5个教学团队获省高水平本科教学团队。

历史沿革

江西警察学院的前身是1951年创办的江西省公安学校。

1951年,江西省公安学校创立,负责全省公安机关股、所、科、局级在职干部的轮训,校址设在南昌市系马桩。

1958年,江西省人民委员会决定将江西省公安学校改建为江西政法学院(江西行政学院一部划归该院)为省属普通高校,校址迁到至南昌市文教路。学院设立马列、公安和政法3个教研室,开设政法专业,学制两年。同时,举办一年制非学历教育,轮训公、检、法、民政机关科、局级在职干部。

1961年,江西政法学院改为江西政法干部学校、公安机关的在职干部,教学内容视教学对象而定,有时偏重政治理论、有时偏重业务知识,轮训时间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1968年“文革”动乱,学校被迫停办,校舍改作工厂,教职工绝大多数下放到农村参加劳动。

1972年10月,江西省委决定恢复江西政法干部学校,教职工陆续调回。

由于原校址被其他单位占用,1973年,省革命委员会决定江西政法干部学校在南昌市青云谱岱山重建。

1978年1月,江西省革命委员会批准成立江西省政法学校,与江西政法学校合署办学,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为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设公安、司法两个专业,学制两年,面向社会招生,原定规模160人。4月,增设中专班培训新干警。招收普通中专生后,由于经费短缺,校舍紧张,在职干部轮训工作暂时停止。

1979年,江西省政法学校增设检察专业。

1980年,省人民政府决定,江西省政法学校同时挂“江西省人民警察学校”校牌。10月,江西省政府同意将江西省政治学校公安班改为江西省人民警察学校公安专业。

1981年,江西省人民警察学校增设劳改工作专业,学制两年,由省劳改干部学校负责组织教学。

1981年以后,学校同时挂三块牌子,即:江西政法干部学校、江西省政法学校和江西省人民警察学校,共设公安、检察、司法和劳改工作四个专业。

1983年,江西省人民政府决定撤销江西省政法学校(后由省司法厅成立省司法学校)江西政法干部学校划归省司法厅领导,另择地址新建。江西省人民警察学校中的劳改工作专业划归后成立的江西省劳改工作警察学校。成立江西省公安干部学校,与江西省人民警察学校合署办学,担负训干和招收普通中专生的双重任务,归江西省公安厅领导。

1984年9月,江西省人民政府决定将江西省公安干部学校改建为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归省公安厅和省教育委员会领导,由省公安厅主管,校址设在南昌市青云谱路79号。开刑事侦察、治安管理3个专业,设刑事侦察学、治安管理学和公安管理学3个系。

2009年,学校被确定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院校。

2010年2月3日,教育部发布《关于2010年新设置高等学校和筹建到期正式设立高等学校的公示》确认江西公安专科学校更名为“江西警察学院”。

2010年3月18日,撤销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建制,在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基础上建立江西警察学院。

2011年,公安部和江西省人民政府签署共建江西警察学院协议书,在学院建立全国经济犯罪侦查教育训练基地。

2013年4月,江西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批准学院新增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

2017年,被省教育厅列入江西省“十三五”硕士授予权规划建设单位。

2018年,教育厅批准学校与华东交通大学联合培养法律专业学位警务方向硕士研究生。

2019年9月,正式招收首届联合培养非全日制法律专业警务方向硕士研究生。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7月,请以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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