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师范大学有相山、滨湖两个校区,占地面积2400余亩。校园依山而建,自然环境优美,人文气息浓厚,先后被评为“安徽省园林式单位”“全国绿化模范单位”。校舍建筑面积75万平方米,中外文纸质藏书和电子文献700余万册。实验室设备先进、功能齐全,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3.3万余台件,总值2.98亿元,很好地满足了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需要。
截至2023年3月,学校现有15个学院、83个本科专业,2018年本科专业整体进入安徽省一本招生;有1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现有全日制本科生20000余人,研究生1900余人,各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17000余人。
学校现拥有11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1个国家级特殊教育师资培养培训重点基地,1个国家级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1个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1个教育部示范性项目(学前教育骨干教师培训项目),5个师范专业顺利通过教育部师范类专业第二级认证;1个安徽省“高峰学科”,1个安徽省“一流学科”,5个省级重点学科,2个省级博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学科,1个省级学科建设重大项目立项学科,13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0个省级特色专业,15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3个省级一流(品牌)专业;30个省级教学团队,12个省级示范实验实训中心,9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7个省级一流本科人才示范引领基地,10个省级“六卓越、一拔尖”卓越人才培养创新项目,15个省级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50余项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80余门省级线上线下等形式精品开放课程。
学校加强校地、校企合作,构建协同育人机制,积极推进产学研用相结合,服务地方发展成效显著。近年来,学校与地方人民政府、企事业单位签订产学研合作协议,培育了一批融实习教学与就业实训一体的产学研合作基地,构建实习、就业、创业一体化协同育人机制。
淮北师范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淮北师范大学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办学地址: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东山路100号(相山校区)、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沱河东路8号(滨湖校区)。
录取规则及要求:
1、依据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规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的录取新生。
2、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考生进档后,专业安排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依次按所填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其随机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直辖市),按各省(直辖市)规定的投档办法进行录取。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同分排序规则按其文件规定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3、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提档。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
4、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此外,男生身高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低于1.60米、有残疾的考生谨慎报考体育类、旅游管理类、舞蹈学、表演专业,以免影响今后学习或就业;报考社会学类专业应体貌端正、性格乐观、善于交流与沟通;外语类、法学类、音乐与舞蹈学类、表演、旅游管理类专业均要求考生体貌端正、口齿清楚、听辨灵敏。
5、非外语类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报考英语、翻译、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报考日语专业只招收英语或日语语种考生,英语或日语口试成绩要求中等及以上(个别省市不加试外语口试除外),英语或日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5分(150分制)。
6、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7、体育类专业录取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面向安徽招生的体育教育(足球教师试验班)专业,录取参阅我校《2023年体育教育专业(足球教师试验班)招生简章》。
8、艺术类专业均使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联)考成绩,认可生源省份投档规则,按其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9、本科生奖助政策:学校建立了“奖、贷、助、补、减、捐”等资助体系。其中,奖学金设置情况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同时,学校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定的困难补助,组织勤工助学活动。新生凭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教育局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安徽省新生还可到当地农村商业银行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0、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
颁发证书:淮北师范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
学费标准:学费标准按照《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的通知》(皖发改价费〔2021〕348号)文件执行,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专业(不含音乐学)执行学费上浮政策,幅度10%。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上级主管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61-3803276,3802146
电子邮件:zsb@chnu.edu.cn
网 址:https://zsb.chnu.edu.cn
本章更新于2023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具有较强的教研科研实力。拥有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安徽省重点实验室,4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省级工程实验室,2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2个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4个省级科技创新团队,1个省级“115”产业创新团队,2个省级智库。近5年来承担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研究项目130余项,获省级教学成果奖50余项,其中省级特等奖6项;承担国家级科研课题50余项,省部级科研课题400余项,获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20余项。
学校与美国、英国、法国、德国、俄罗斯、日本、韩国、泰国、菲律宾、马来西亚、台湾地区等国家和地区的56所院校(机构)建立校际合作关系,并签订具体合作协议。近5年,230余名师生参加国(境)外访学研修、学术交流和学习。自2016年起,接收日本合作高校学生短期留学。2019年,开始外国留学生(学历生)招生培养工作。
淮北师范大学于1974年建校,时为安徽师范大学淮北分校。
1978年12月,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更名为淮北煤炭师范学院,隶属原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
1981年,学校获准为学士学位授权单位。
1998年9月,学校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安徽省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
2000年,学校以优异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2003年,学校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
2007年,学校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等名次。
2009年,学校新增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单位、省级立项建设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博士后岗位设置单位。
2010年3月,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淮北煤炭师范学院更名为淮北师范大学。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7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