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3年,漳州职业技术学院设立了10个二级学院(含马克思主义学院、通识教育学院)46个专业,其中国家级重点专业6个,省级特色专业群3个、福建省高职院校专业建设质量评价排名第一的专业18个;获国家、省级教学成果奖12项,省级精品专业、省级示范专业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107项。建有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7个、省级6个,国家级产学研用创新平台1个、省级3个;省级专业教学资源库2个;生产性实训基地及校外实习基地410多个。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7亿元。
在漳州市政府的重视牵头下,学校以内涵建设为主线,积极探索校企深度合作,立足市委市政府产业发展的部署要求,与漳州各县(区)建立了校地战略合作,围绕县、区需求提供人才技术支持,漳州市河长制研究院、应急管理学院、乡村振兴学院、工匠研究院、退役军人教育学院、数字社区教育学院、西安交通大学国家技术转移中心漳州分中心相继落户我校。发挥食品工程、智能制造等七大专业群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优势,组建漳州市食品产业研究院,牵头成立漳州智能制造职教集团,推动校企深度融合,与三宝钢铁集团等数十家漳州知名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联合开展“二元制”“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共建“华为信息与网络(ICT)技术学院”,与福建省神悦铸造股份有限公司合作成立“神悦科技学院”,与京东集团共建“京东产业学院”。同时,积极探索混合所有制改革,实施“双主体”办学,与福建省泷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作成立混合所有制“泷澄建筑产业学院”,并成功入选福建省第二批高职院校产业学院试点项目。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制订及核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3〕6号)要求,为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实施,保证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具体内容如下:
一、学校全称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国标代码:14490)
二、校址
旗山校区:福建省福州市上街大学城学府南路1号,邮编:350108
仓山校区: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城山100号,邮编:350018
福清校区:福建省福清市海口镇新山路1号,邮编:350313
三、办学层次
专科
四、办学类型
公办市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五、颁发的学历证书
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颁发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可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
六、学历证书种类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七、招生计划
2023年学校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八、男女生比例
助产专业只招女生,其他专业男女不限。
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学前教育专业、美术教育专业、护理专业、助产专业和药学专业不招收色弱、色盲考生。新生入学后将进行身体复查,对高考中隐瞒身体状况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籍处理。
十、收费标准
(一)学费 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闽价费〔2012〕356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软件技术8000元/学年,音乐教育、舞蹈教育、美术教育、表演艺术为7200元/学年,助产、护理、药学、中药学、康复治疗技术为6600元/学年,其余各专业均为每年6000元/学年。根据《福建省师范生免费教育试点办法(试行)》(闽教人〔2015〕48号)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男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学费标准如有调整,以物价管理部门最终核定标准为准。
(二)住宿费 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闽价费〔2012〕567号和榕发改价格〔2022〕39号等相关文件,旗山校区宿舍六人间,住宿费为970元/人·年。仓山校区宿舍四人间,住宿费为1100元/人·年。福清校区宿舍六人间,住宿费为870元/人·年;四人间,住宿费为1100元/人·年。住宿费标准如有调整,以物价部门最新核定的收费标准为准。 学费和住宿费清退根据《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规定执行。
十一、录取原则
(一)学校遵照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原则实施招生录取工作。
(二)录取办法 报考我校音乐教育、舞蹈教育、美术教育、表演艺术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各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达到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专科合格线以上。录取规则根据各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相关规定进行投档与录取;若各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没有具体规定,则实行“专业清”的录取规则,即按照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十二、纪律检查
招生期间,学校成立的招生监察小组,负责监察招生工作人员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履行职责等情况,检查出档考生的调配以及录取新生的情况。招生录取期间设立招生投诉电话,接受考生举报和咨询。
十三、奖、贷、助学金制度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贷、助、勤、减、缓、补”七位一体的资助体系。内容包括: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级各类奖学金、新生绿色通道、特困补助、勤工助学等。
十四、我校未委托、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十五、本章程由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91-23510071 23510108
投诉电话:0591-23510009
监督电话:0591-23510115
传 真:0591-23510071
联 系 人:陈老师
E-Mail:mjszzsb@163.com
网 址:http://www.fzmjtc.cn/
本章更新于2023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校训:笃学力行、明德覆物
“笃学力行”语出《礼记·中庸》:“好学近乎知,力行近乎仁”,旨在引导师生如何做学问,养成刻苦好学、勇于实践、敢于拼搏的品行,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构建科学的知识结构。“明德覆物”语出:《礼记·大学》“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止于至善”和《礼记·中庸》“博厚,所以载物也;高明,所以覆物也”,旨在彰显学校“坚持高职办学方向,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办学宗旨,体现学校为区域经济建设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和技术服务方面做出的应有贡献。校训既有独立的思想内涵,又蕴含着从人才培养到服务社会的紧密联系,既秉承了中国传统教育的理念,又契合现代高职教育的办学精神。
学校不断拓宽办学渠道,先后与加拿大、新加坡、德国等国家及台湾地区有关技职院校和行业协会,在联合办学、师资培训、先进教育理念、管理理念、课程及职业资格标准引进等方面开展了实质性合作。积极开拓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高校的交流与合作。2016年,戴姆勒奔驰铸星教育项目成功落户我校,是福建省唯一入选该项目的高职院校;成功承办“中国-东盟现代农业技术培训班”,为柬埔寨农业部、商务部20名学员开展培训;2018年,教育部中德职业教育汽车机电合作项目“特色班”在我校顺利开班;2021年,学校成功入选教育部首批瑞士GF智能制造创新实践基地项目,是福建省唯一入选的高职院校;与马来西亚国际文化交流中心在海外办学、师生交流、师资培训等方面开展合作;采用全英文教学,先后为乌干达、泰国食品企业开展“果蔬加工”线上培训,取得良好成效。
漳州职业技术学院的前身是创办于1984年的漳州大学。
1984年,中共龙溪地委和龙溪行署决定创办漳州职业大学;同年8月成立筹备组,组建学校领导班子;9月参加全省高校统一招生;10月开学上课,定名为漳州大学(后改名漳州职业大学)。
1985年秋,学校搬进漳州西郊马鞍山新校舍。
1996年,漳州职业大学创办2个职业中专部。
2002年4月,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建校于1979年的省部级重点中专漳州农业机械学校并入漳州职业大学,并更名为漳州职业技术学院。
2003年,学院被确定为全国承担数控技术应用专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作的90所高职院校之一。
2004年,学院通过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优秀评估。
2007年10月,学院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
2010年4月,学院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同年6月,学院通过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验收。
2012年6月,学院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
2015年,学院通过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第二轮评估。
2019年12月,被教育部、财政部列入第三类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B档)。
2021年9月30日,暂缓通过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组织的现代学徒制第三批试点验收。12月,被福建省教育厅认定为“第一批省级平安校园”。
2022年7月1日,漳州市数字社区教育学院揭牌成立。10月,漳州职业技术学院举行政校企签约暨揭牌仪式,漳州冠军制造产业学院、三宝科技学院正式落户漳州职业技术学院。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7月,请以官网为准!